拆迁安置合同纠纷
更新时间:2014-06-02 19:04:24
问题描述:
业主是拆迁安置房,但是房开商擅改图纸(没有直接证据显示)变成现在的拆迁户回迁之外还有部分住房作为商品房对外出售。(合同亦未注明该情形是否应该征得业主同意)。与房开商签订两份合同,均未能有效保障业主利益,对于交房时间没有和交房质量均未有明确规定。但是在房子未验收合格期间,房开商联系户主收房入住,并口头约定过渡费每月1500元领取质房产证办理交给业主为止。现房屋已装修入住半年,但是出现了开发商擅自取消水泵安装,致使水压达不到正常供水,并且拒绝支付过渡费,还有房屋多处出现开裂,浸水。约定在三个月之内办理房产证逾期未办理情况。业主以前述理由起诉至法院,法院立案之后开庭之前,房开商抓紧办理了房产证,但未向业主出示。请问业主还能提出哪些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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