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男方在与女方协议离婚后,房屋归其女儿
更新时间:2014-05-31 22:38:24
问题描述:
请问男方在与女方协议离婚后,房屋归其女儿所有,房产证名字注明是男方的,在与原配协议离婚时写明,离婚后两年内将房子过户给女儿所有,但时间已经超过,一直未过户,同时男方二婚,未有子女,二婚女方有一儿一女,男方为了单位拆迁多得平方数,要将二婚女方一儿户头转入名下,这种行为未征得女儿同意,到时多得的房子一套归女儿,一套男方自己所有,那女儿还有权利分得男方的房子吗?如男方一直在单位拆迁房子之前未将房子过户给女儿,这种行为合法吗?在离婚协议里面写明两年内过户,时间超过,男方一直拖延时间,这有权利起诉他吗?是不是在二婚女方的儿子转户过来之后,目前的一套房子里面在不过户的基础上,是不是女儿就变成拥有了四分之一的房产。那是不是需要尽早的让男方过户转让在与原配所生的女儿名下? 如男方坚持不过户,就可以起诉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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