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10年后现要求增加抚养费
更新时间:2014-05-27 12:37:23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05年离婚的,当时孩子父亲04年从国外留学回到南京工作,我居住安徽滁州,其一直隐瞒收入,说自己无业,当时以无业判女儿归我,女儿2000年生,除了学费每月给我300元,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300已远远不够孩子生活,况且孩子父亲现居住地南京,收入高,现在在南京有房有车,生一孩上南京国际儿童学校,我要求付拖欠一年的生活费及增加抚养费,现在我在安徽滁州,对方在南京不知具体地址,要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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