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民事赔偿公司要赔付多少钱才算合理,多少钱才是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我该怎样追究他的责任
更新时间:2014-05-23 16:28:45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您好,今年28岁,有一个刚满一岁的儿子,在今年的4月16号下午我丈夫所在的船只在沅江市漉湖芦苇场水域发生了翻船事故。当时途径出事河道时由于有挖沙船在航道中央。为了躲避只能走河边。可能是撞到暗礁。船只进水期间十多分钟船长与我丈夫想方设法想将船只移到安全地带,当时船长与炊事工在二楼驾驶室,我丈夫可能在货船仓附近工作,不料船突然翻沉,船长得救,炊事工体力不支溺水身亡。我丈夫可能被埋几百吨的碎石底,至今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我丈夫是在其舅舅所开的常德恒达船务公司打工已有4年,去年丈夫投进8万入股该船只,船只共有四人入股,其他三人分别百分之三十,丈夫百分之十,我丈夫父母早年离异。父亲几年前去世,母亲别处独居。我们一直定居在父母这边。孩子一直由我辞职抚养。丈夫所在单位没有为其购买社会工伤保险,一直买的商业意外保险,也未知有无签劳动合同。我想咨询现在我该怎么办,公司说现在等事故报告书了再协调,我该怎样追究骑责任,涉及民事赔偿公司要赔付多少钱才算合理,多少钱才是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船长的操作失误和处理突发问题的不准确,我该怎样追究他的责任,请你给我一个方向,好吗。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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