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馆装修,现在油漆工(包工头本人)摔伤
更新时间:2014-05-22 16:52:37
问题描述:
事情原委如下:
5.10 与厂方签订租房合同,合同执行期为25日,前10天为装修期,合同上写明 房东
会将行车报停。
5.18 与装修队包工头签订协议(见图片)
5.19 油漆工即包工头本人不慎从2楼摔下,立即送往医院。
(医院诊断,颅内出血。据本人说,是由于我们场地内行车带电才摔下的,说法暂时不能确认)
5.20 报警并与家属调解,垫付医药费2000元
5.21 再次垫付医药费2000元
问题:
如上情形,如果最终不能确认对方是被电击的,我们是否还需要负担相关费用或赔偿?
这种情况下,我们该如何做以保障自身权益?
如果确认此人为电击,我们需要承担的应该是哪些费用?
如果诉诸法律,我们应该先找劳动监察机构还是直接找法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