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原是国企职工,2007年国有资产重组,国企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费,不再安排具体工作。为了生计,本人于
更新时间:2014-05-19 19:48:24
问题描述:
本人原是国企职工,2007年国有资产重组,国企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费,不再安排具体工作。为了生计,本人于2011年3月14日应聘到一家民营企业就职。就职期间,民营企业在2013年3月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其他工作年限内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三年中,民营企业未缴纳社保。现有如下问题期待咨询,望回复为盼:
1.本人曾经提出辞职申请,但民营企业未批准辞职。如果本人主动辞职,是否可以要求民营企业补缴社保和经济补偿?
2.民营企业主动辞退员工,是否可以要求民营企业补缴社保和经济补偿?
3.本人于2001年7月在国企缴纳社保等,民营企业补缴的社保可否存入原国企的社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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