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问题
更新时间:2014-05-15 13:59:57
问题描述:
最近看上一套房子(小区已投入使用),但房产证没下来,房主当时全款买的。通过中介,我们签订了一份三方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规定,卖家两个月内将更名手续办好,办好当天,我再向卖家支付购房全款,以及中介费(前期有交定金)。
签订完合同约一个月后,卖家说开发商那里目前办不了更名,得过个半年左右才能办理。卖家和中介提出解决方案:第一,三方协商,解除合同,退还定金;第二,三方再签订份合同,我先向卖家支付大部分购房款后,房子就可以让我装修和使用,然后再去做个公证,待能办理更名后,再办理更名手续,到时我再交清余款。
问题:
1、我们第一次签订的购房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更名后若再办理房产证,房本上是否就是我的名字?
2、合同上规定的因卖方原因无法办理更名手续的,要承担相应赔付责任。如果卖家两个月内没有按期办好更名手续,是否可以认定为违约?
3、如果我选择第二种解决方案的话,再次签订的合同和公证,是否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做才能最大限度的降低交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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