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准生证有异常应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4-05-09 11:23:45
问题描述:
我老婆是86年的,早年和曾经谈过个男朋友(期间我 老婆好像在(2007年)生过一个小孩。但是那个时候他们没有结婚证,应该也没有登记过,在生小孩时好像是听讲有报销什么的保险,她那个男朋友就拿过我现在的老婆身份证去登记过和生孩子是的那个小孩出生证时用过。后来他们的感情破裂~~她的男朋友经常打她,骂她。他们就分开了,然后我就好我 的 老婆相识~相爱了 。我想问的是我现在的老婆户口所在地怎么是在她之前男朋友那个地方的呢?我们11年结婚时是我亲自拿着我 老婆本身的户口和未婚证 在我 这边办理的户口也迁到我这里了。当时也顺便办了准生证~一样问题也没有出现。现在因为一些其他的原因要再重新办理准生证就显示我 老婆的户口所在地在她之前那个男朋友那边了。)因为我老婆说他之前的男朋友心理有些变态和他那个地方民风有些彪悍,假如别人没配合办理呢!还有我老婆的户口现在就是跟我的在一起的了呀。简单讲现在的 问题是我们三人(我和老婆,还一她之前的 男朋友)是三个不同地方的人,现在计生局那里资料信息反馈显示我和我 老婆的户籍是 在一起了,但是户口所在地却是在她之前的男朋友那边呀!那个地方都不是我老婆家的地点,不是我老婆本身的户口和未婚证,身份证的所在地。心烦脑乱~没晓得怎么弄(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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