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开发商未取得房屋预售许可的前提下签订的房屋定购协议是否有效
更新时间:2014-05-05 14:32:49
问题描述:
协议正文是 商品房定购协议开发商甲方 名称XX 地址XX 电话号码XX定购人乙方 姓名XX 证件号码XX 联系地址 XX 电话号码XX定购物业 住宅 项目名称 X懂 X层X 号 销售面约XXm2 单价;XX 总价XX房产总价 XX 定金:XX付款方式 银行按揭贷款 约定条款:1.本着自愿公平 公正 平等的原则甲方 乙方双方自愿签订 ,并按本协议执行、 2.本定购单签订时,乙方须缴纳相应定金,甲方不得在定购所规定之期限内(定购规定期限截止至本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七日内),将乙方所定购的房产另售他人. 3.乙方须在接到甲方签署正式合同通知五日内,至甲方指定签约地点签订,办理银行按揭并提交所需相关手续,交齐规定的首付款金额,定金同时无息抵扣为购房合同首期款. 4.如乙方不能在签署正式合同通知五日内签订或因乙方单方面违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定购协议,订定购金不予退还,本公司有权将其原定购之房产另售他人,无需通知乙方. 5.上述所购住宅,均为不带简装毛坯房价格,若定购人须增加简装标准,则在此价格标准上单价上浮200元/m2签署。 6.乙方的通讯地址或联系电话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7.本定购书至签署正式时自行失效,并由甲方收回,之后一切条款以正式所体现为准。 8.本定购书一式两份 乙方持有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订购数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XXX 加盖企业公章 乙方 按手印签字 签字盖章日期 经办人 部门经理 收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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