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个已经算作历史遗留的问
更新时间:2014-05-01 03:32:39
问题描述: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个已经算作历史遗留的问题,希望能有解决的办法或建议。
母亲一九七四年下乡,4年后招工到广东省水电三局。
七九年跟随水电三局单位来到深圳蛇口参与建设工作,
八四年调到深圳特区发展公司的下属公司深豫贸易公司,一直工作到一九九零年怀了我,才辞职在家。档案一直存放在劳动局,直到05年调到深圳市豪麟实盈实业有限公司。
06年办退休时才发现档案里原单位丢失了调令和劳动手册,而原单位已经不存在找不回来补办了。
档案里只有下乡证明,招工表,转正升级证明,以及当年水电三局300人迁户口到东湖派出所的证明。
就这样,从1978年到1990年她的工龄都不被承认。
2006年被以临时工的身份退了。
直到看到了今年1月1日出台的《细则》,请问我母亲的情况能申请复议重新计发吗?
如果时间太久不能算作的话,还有其他途径能申诉或获得解决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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