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儿童的民事赔偿
更新时间:2014-04-23 23:23:00
问题描述:
你好,去年8月份我女儿不到十周岁时,被一成年人猥亵,起初犯罪嫌疑人在逃,一个月后自首,在没有通知被害者家属前提下,公安机关给予了取保侯审,直至去年11月份公安机关才完成了案卷的整理工作,今年1月初案件移交检查院,犯罪嫌疑人被批捕羁押。去年8月到11月,3个月期间,因犯罪嫌疑人没归案及没受到强制约束措施,所以我向单位请事假,每天接送孩子上学和放学,这三个月期间因事假原因,公司没有给我开工资和季度奖及年终奖(均有公司开的证明)。案件到法院后,我提出了刑事及民事赔偿要求(民事赔偿就是上述所提的误工费)。请问,我这笔民事赔偿要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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