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合同没有签署,能否退回定金?
更新时间:2014-04-21 10:19:27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打算在青岛蓝山湾二期买一套房子,4月13号交了2万定金,钱了认购书,4月15号交了1.1万维修基金。4月16号售楼处告诉我银行政策变化,由原来的基准利率上浮5%改到上浮10%。我能否以此要求解除协议,退还定金?
另外我要求在预售合同上添加:银行贷款不成功,全额退还我的首付和定金,维修基金。是否合理? 如果对方不同意添加,是否属于大家无法达成一致协议。是否可以据此要求解除定金协议,退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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