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网上看到关于单独二胎政策。原文:浙
更新时间:2014-04-16 20:3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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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网上看到关于单独二胎政策。原文: 浙江、安徽采取了比较人性化的方式,已经怀孕或者生育的可以补证。浙江省规定为,在1月17日前单独夫妇违法生育二孩,同时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已经送达的,决定继续有效;对于此前违法生育的单独夫妻,而征收决定书没有送达的,符合条件的需要在6月30日之前补办手续,相关部门将\"特事特办\"。 我老公是独生子,大儿子七岁了。13年8月我生了个双胞胎。目前为止我们并没有收到征收社会抚养费通知书。以上这一消息对于我们不适用吗?要养三个儿子我们现在压力太大了,我们现在宁波打工。二胎没有处理好,老大马上要在宁波上小学了, 台州老家那边不出计划生育证,转学证明,孩子没法上学,他们这么做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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