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无故被扣钱
更新时间:2014-04-14 16:26:58
问题描述:
我在一个公司做了差不多一年半今年年初离职的,我离职的时候没有提前一个月 就是提前几天跟老板说我会帮他招到合适的人并且工作交接好后再走,老板同意了。
几天后,我交接好手续当天离职的时候离职手续了,老板签字的。(我留了个心眼,自己留了离职单的复印件和交接手续的复印件)但是最后他们工资打给我的时候少打了好几百元钱,他们说是我离职当月帮我缴的保险钱,所以从我工资中扣除。但是我去行政中心查了,并且有行政中心的证明盖章,离职那月的保险是我新公司交的,不是这个单位交的,然后他们说我没提前一个月离职,能打给我最后一个月工资已经不错了,并且拒绝把无故扣除的工资打给我。
我是在他们公司第5个月才给我缴的保险,并且星期六上班。节假日都不按国家规定来,都没加班费,并且做满一年也没有带薪年假。请问:我可以要他们帮我补缴保险吗,还有加班工资、无故扣除的工资等,要准备哪些证明呢?对于我这样的没有提前一个月离职的情况,单位扣我钱,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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