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一年合同快到期了。合同签的底薪是220
更新时间:2014-04-13 10:08:44
问题描述:
我在公司工作一年合同快到期了。合同签的底薪是2200元,可是加班费一直按上海市最低标准1620元发的,我现在和公司协商补足差额,公司也同意了。现在可是又说我以前漏检过东西,给公司造成损失(我是做检验员的)要处罚,公司还有其他检验员不罚,只罚我的。现在处罚和补的差额抵消还要给公司钱。公司处罚只罚我的,不罚其他人,当时不罚现在当我要离职的时候罚合理吗。如果劳动仲裁会是什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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