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是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我是电瓶车,判决
更新时间:2014-04-08 21:24:28
问题描述:
对方是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我是电瓶车,判决对方是4成责任,我6成责任,对方住院费用2万多,和后期误工费营养费等加起来总计4万2千,我是住院费用1万6,但自己药店没有发票的药费6000块,我目前一条腿还要进行2次手术(膝盖骨碎了要取出来一个网)还有目前2个手指不能弯曲。我的工作也可每天300块,是否可以算作误工用,大概是我陪对方钱还是要他赔我钱呢,对方已经起诉我,我要做什么准备,是否要做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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