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总部在浙江,但劳动合同是以武汉分公司
更新时间:2014-04-07 22:15:47
问题描述:
公司总部在浙江,但劳动合同是以武汉分公司名义签的,职务和我实际职务不符,办公地点是在武汉分公司下属咸宁办事处,入职两个月后签的合同,合同是公司直接邮件发的,签了之后直接寄到分公司,然后就再也没见过了,公司目前情况是合同到2014年12月份才终止,我工作满1年半左右。现在公司因为业务调整,分公司要解散咸宁办事处,人员要进行分流到外地,调我去武汉。如果我不愿意去,公司要我主动辞职,现在办事处没有了,我没去公司指定的工作地点应该怎么办,没去是不是算旷工,我想让公司辞我,得到一点经济补偿。劳动合同上的工作地点是湖北省内的各各市,但当时签合同时,公司只让签名。合同到现在都没有给到我的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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