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立案的时候看原告的起诉状吗?
更新时间:2014-04-08 10:53:28
问题描述:
起诉请求:请求法官驳回劳动仲裁支付×××的双倍工资。事实与理由:×××是通过xx招聘人员输送来的,面试中她本人要求不上保险,3个月后鉴定劳动合同,在公司工作3个月零7天自己辞职的,当时面试职位是临时卫生阿姨,没有固定上班时间。为了不劳而获,特意盗窃公司内部材料,行为不合法,有劳动仲裁人员及证物证明,故意隐瞒自己是引逗阿姨职位,我们有派出所她本人投案书面材料证明和公司打卡记录证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劳动仲裁、派出所,人民法院附:起诉状副本1份,起诉人:×××。这个起诉状的事实与理由不说它的真实性,就看他前后写的都自相矛盾,说我是“临时卫生阿姨”,后面又说我故意隐瞒自己是“引逗阿姨”职位。我不明白这么一份有问题的起诉状,在立案时立案人员不看吗?接受这个案子的法官也不看诉状吗?而且开庭没有2分钟,法官就结束了此案的审理。感谢你能在百忙之中给予解答,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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