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司工作十来年、无社保、近退休被解除劳动合同如何维权?
更新时间:2014-04-07 10:34:27
问题描述:
本人于2001年至2014年一直跟随房地产开发商辗转南北,2006年5月1日辗转至深圳宝安区沙井歩涌新和大道西开发凤凰大厦。工作至2010年凤凰大厦成立物业公司,本人随即便成为物业公司员工。现物业公司法人代表也是凤凰大厦开发商之一,工作至2012年4月1日物业公司才要求员工开始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次年又续签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固定合同。2012年之前从未签订过劳动合同,而且2001年至2014年内从未依法帮我缴纳任何劳动保险及社会养老保险,现本人距离退休年龄仅剩2年,物业公司以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关系。我想问问:
1、物业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2、如果不合法,我应该得到何种赔偿?
3、如果我起诉、那么被告应该是谁?(物业公司还是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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