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下:单位福利房,只有居住权,没有产权证,现在马上拆迁,可以买断产权证吗
更新时间:2014-04-05 16:47:57
问题描述:
单位分给老公的福利房,只有居住权 没有产权证,
这个福利房是50年代 搬进去的 ,一直住到现在。
2007年单位问是否买断房产的时候,(当时买断房产证只需要3000 元,我们只有20几个平方),由于老公年龄大了,又患有重病,头脑不清醒,老公当年就没有买断房产,
2008年老公去世时,我到单位办理相关手续时,问是否能买断产权证 ,当时单位说这批已经办理完了,要等到下一批办理的时候通知我们,但是直到现在 都没有得到任何通知,现在房子马上要拆迁,
还补充2个特殊情况:
1.我和老公 不是同一个单位的,我自己的单位也分给了我福利房,现在还迁成了商品房,户名是我。
2.老公原来的户口上只有他一个人,我的户口和老公的户口 没有在一起,并且在2008年老公 就去世了。
在以上的经过和特殊条件下,我想问以下4个问题
1.我是否还有权利 从老公单位把产权证 买过来,或者 怎么跟老公单位交涉,是不是只需要 补上当年买断房产证的费用(3000 元)就可以了,我怕单位会向我乱要钱。
2.能不能 叫老公单位给我开个证明,我自己到房管局 去办理 买断房产证的手续?
3.我在网上查了,说福利房 即使在拆迁中都是有80%的产权属于承租人(我和老公),这个是真的吗?
4.原来老公的户口上只有他一个人,因为2008年老公就去世了,现在房子是25个平方,
拆迁方 应该还给我多少个平方,是45吗,还是30,还是就是原来的20几个平方?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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