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请病假一周,只给了一天假,其他天数没去上班按旷工处理并辞退我,这样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4-04-04 00:14:06
问题描述:
您好律师,我在怀孕期间因为身体不适医院要求我休息一周,看病结束当天就老板打电话,老板只给了我一天假,我没有同意,第二天也没有去上班,第三天我又给老板打的电话要求休息一周并告诉老板因为离公司较远病假条及诊断书交给同事带到公司,老板电话里都同意了,但是现在老板不承认口头请假,说必须有老板的签字假条才算病假,老板同意的一天只能算事假,其他俺旷工处理,根据公司规章制度我已经被开除,请问律师公司这样做是否合理?如果我申请仲裁的话是否能得到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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