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状请求事项1.依法判令原告与被
更新时间:2014-04-15 07:47:54
问题描述:
民事诉状
请求事项
1.依法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
2.依法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彩礼人民币120000元,价值15799元金手镯一只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2013年4月中旬经他人介绍后,在相处不到五天的情况下,就草率的于2013年4月22日领取结婚证2013年4月底举行仪式六天后原告就回北京部队,此后双方再未共同生活,在结婚前被告提出结婚条件为彩礼120000元另加金首饰虽然原告家庭本很贫穷父母均是普通农民,但为了满足被告的要求,原告家人向亲戚朋友四处借债,凑足了120000元付了被告,另购买了价值15779元金手镯一只给被告,在结婚前双方曾经协商婚后被告随碑原告去北京工作生活,但是自原告回部队后,被告与原告就少有往来,原告要求被告到北京,被告也予以拒绝,且逢节过年,被告也不到原告父母家中,此间原告与被告沟通过程中矛盾不继,被告时刻流露出不愿与原告共同生活的意思,为此原告的父母多次与被告及被告父母协商,另还请了所在村组干部调解,然而被告非但没有任何夫妻和好的意愿,还另外提出要求原告再购买价值万元以上的金项链,才能坐下来谈下一步的事情,否则被告不可能与原告一同生活,今年春节原告父母要求被告到原告家中过年,被告也是继然拒绝。
原告感觉被告与原告结婚目的根本与感情无关,一昧的追求金钱的婚姻注定是不幸福的,双方继续这种无感情的名义夫妻关系已毫无意义,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因原告家庭困难,为支付彩礼,现对外举债较大,离婚后原告及家庭生活极为困难,被告应当返还原告给付的彩礼,为此原告特具状诉讼,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准原告如前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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