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是签了一份合伙协议,没有给我股份并终止了劳动关系,请问我可以申请哪些权利,还是人民法院
更新时间:2014-03-20 17:14:55
问题描述:
与原公司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2013年10月合同到期后公司没有给续签合同,而是签了一份合伙协议,协议中约定公司将免费给我百分之三的股份,并在2013年底给我不低于三万的分红,在此基础上,将原来工资降为一半,2013年12月约定14年的分红为十万,平均分配到12个月并一季度一结。2014年1月25日公司以经营不利为借口只给了一万分红,没有给我股份并终止了劳动关系,请问我可以申请哪些权利,维护哪些利益,该去仲裁中心还是人民法院,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