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1年11月在一百货营运部部门工作
更新时间:2014-03-17 17:32:16
问题描述:
我2011年11月在一百货营运部部门工作直到2013年5月份辞职了,但是于7月份又重回公司上班签订了3年合同工作直到现在,在2013年9月份得知怀孕3个月左右,于2014年2月26日顺产下一男孩,现在坐月子20天,收到公司人事部同事电话约谈解雇之事(百货因经营不善已与多部门员工解除合同),想问如何同公司谈赔偿?还有怀孕时公司买了生育险,产后还未上交资料让公司去社保中心办理营养补贴,因未办好前要一直买社保,解雇后还能办到补贴吗?求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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