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境定居的问题
更新时间:2009-05-24 14:55:26
问题描述:
(广东佛山)我现在就职于一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签定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妻子2000年已前往香港定居,本人现在亦取得出境定居资格,请问:
1.我准备出境定居,正常情况下,公司须付给我一次性离职费吗?如其不付,如何处理?
2.我须付给公司解除合同的违约金吗?
3.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归侨、侨眷职工获批准出境定居退休、退职费发放问题的解答意见》(〔78〕侨内字第512号)和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归侨、侨眷职工因私事出境的假期、工资等问题的规定》(〔83〕侨政会字第007号)现在还适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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