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外地人在大连打工,租的房子一直都是和房东一起住
更新时间:2014-03-26 06:29:38
问题描述:
是外地人在大连打工,租的房子一直都是和房东一起住。一天我朋友在我家吃饭喝酒喝多了,我就和朋友闯入了房东的屋里把房东给打了,房东报案了,我和朋友都被带到派出所。房东经过检查外伤和内伤都没有,我的家属也和房东谈好失了。房东也同意了,但派出所要我们交一万元押金,要不就拘留人。说案件结了钱就反给我们,最后我交了,在交押金时派出所人并没有给我收据。只是让我自己写了张纸条,本人自愿交保证金一万,然后写上我的名字。这个案件这么做合理吗,请问这个钱会反给我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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