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请问是这样吗
更新时间:2014-03-15 17:32:50
问题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 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我24岁去派出所更改姓名他们说18岁以上不能改。
姓名决定权 自然人可以决定随父姓或是随母姓,也可以采用与父母姓氏不相同的其他姓甚至不要姓,也有权决定自己的名。
派出所说只能跟父或母姓。请问是这样吗、不可以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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