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离职员工工资拖欠问题
更新时间:2014-03-05 09:56:59
问题描述:
本人于2013年12月份入职某公司,2014年2月份离职。一个月试用期后转正,转正后未签订劳动合同,1月份的工资经我多次去公司讨厌于2013年3月4日付给我,2月份的工资公司方说要3月28日发给我。对于这样的情况,我应该如何更好的维护我合法的权益,及时要回工资。另外,公司主动给员工放假的时间不算入基本工资内,这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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