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终结受害者可否调出复印卷宗
更新时间:2014-03-07 00:59:36
问题描述:
2010年8月份我到东台市公安局报案、公安局8月27日立案(诈骗案)并全国网上刑拘。犯罪嫌疑人在河南郑州捉拿归案。在看守所一个月改为取保一年。(期间中断侦查)在案件没任何进展的情况下撤销了案件。我上访后江苏省公安厅鉴定出有二张年、月、日为借款人所写。(借款510万元中有105万元是借款人拒不认可的)我有银行汇款单对应到他们找人伪造的假借条。在我依法维权过程中,又把这案件终结了。请问我可以调出立案和终结卷宗吗?以便于我以后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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