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继承权纠
更新时间:2014-03-03 20:19:52
问题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在提起诉讼。”是什么意思?
一老人1995年去世留一处房产(房产是老人的名字),6子女中老大一直住着,其他子女均未有任何表示。请问20年后6子女是否就无权主张自己应得的那份遗产权利?这处房产是否就归老大所有?如果想要得到自己应有的那份遗产,现在应该怎样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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