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办理入住能向房产公司索要延期交房赔偿金吗?
更新时间:2014-03-01 23:23:46
问题描述:
我是**年华三期的业主,合同规定2012年12月30日交房,去交房时由于不具备交房条件业主们拒收房,并要求索赔违约金,经与房产公司协商同意赔偿违约金。而我去办理交房手续时,向售楼部索要相关验收文件时,售楼服务人员说所有的验收证明报告都已办理下来了,只是文件在总公司改天取来给我看,于是,我就相信了他们办理了入住,当我事后去售楼部索要相关验收报告时,什么也没给我提供出来,经查明房产公司就没有验收的证明报告,不具备交房条件,可我由于被欺骗办理了入住,房产公司因此不给予赔付违约金,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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