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人合伙开了个饮食店,没有签过合伙合同
更新时间:2014-02-22 12:32:08
问题描述:
三个人合伙开了个饮食店,没有签过合伙合同,总共4.8万元转过来,其中一个合伙人以借另外两个合伙人的钱为名义,凑的股,现在不想做了,想转让,但账目在另外一个合伙人手里时对不上了,而且现在她们以减少损失为借口,私自搬走一些物资,只有我没有拿,但现在还没转出这个店,怎样维护我自己的权益?如果转出这个店,我们怎样算清责任和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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