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未签劳动合同,未交社保,2009年1月初入职2014年1月底被辞退
更新时间:2014-02-23 10:13:53
问题描述:
请问律师:未签劳动合同,未交社保,2009年1月初入职---2014年1月底被辞退,双倍工资补偿金是不是应该补2009年2月-2009年12月的?是按当时2009年的工资计算嘛?我没有当时工资条,签了字财务就收了,怎么办,我现在是按我记录的工资申请了劳动仲裁,现请求了调解,受理5天了还没有回音,要等多久啊?还有经济补偿五年是5个月工资吗?社保可以要求支付给本人吗,受理时说只能要求补交,但公司就没有再社保注册开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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