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我以下的权益是否合法
更新时间:2014-02-21 21:18:05
问题描述:
1,我是2012年2月20日开始上班,2014年2月18日公司提出我的劳动合同公司不再续签,并答应两个月的经济补偿。
2,2013年我已工作满一年并未给公司带来任何利益损失。理应支付我2013年度的年终奖,由于安装公司以往的做法,年终奖都是在每年3月份发放(不定期)。现公司负责人告诉我,我的年终奖是不会有的,应为我已经合同到期,公司的任何合同及书面都未规定必须发放年终奖,问我是否能够要回我的年终奖金(我有和公司负责人的对话录音)?
3,现我还未在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书》上签字,公司也不同意我继续上班。我目前应该怎么做?另外公司也从未给我年假,我的年假应该如何索要?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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