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住院花了27000元,现在起
更新时间:2014-02-21 07:50:11
问题描述:
交通事故对方住院花了27000元,现在起诉到法院要求做伤残鉴定,当时只有头部有一个口子,现在对方要求做眼睛,颈椎,耳朵,头部,四个地方的伤残鉴定,请问这样合理么?请问伤残鉴定是看一开始入院时的病情和CT片定,还是看治疗完恢复好后的病情和片子定?病例上写的硬膜下血肿,如果出院后检查伤已经痊愈没有后遗症还算是伤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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