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从江西、湖南来的建筑工地管理人员,
更新时间:2014-02-22 13:19:00
问题描述:
我们是从江西、湖南来的建筑工地管理人员,于2013年2月19日在佛山市顺德区**工地做施工单位。开工时与总包的老板及项目部经理口头约谈7000元每月,刚开始我们希望和老板签订劳动合同,后迟迟未签(当时出于信任就答应了),因平时只发生活费未能看到工资多少,在2014年1月26日收到总包财务信息5500元每月(2014年1月20日放假,因年关将至我们在26日之前回家),总工资是56833元,当时包括生活费在内共付了32600元。(其中2014年1月份工资未发,共计20天)按照约定7000元每月余下20167元没付。我们于2014年2月18日与项目经理协商,他说当时同意的工资是6000元每月,并拿出一个本子,本子上无本人签字及手印。我们都是外地务工人员,拼死拼命地做了一年,每月只有两天休息,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也一样上班,无加班费也无奖金,年终连基本的工资都没有保障 ,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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