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德州双汇于2013年6月1日签订了一
更新时间:2014-02-18 19:39:29
问题描述:
我和德州双汇于2013年6月1日签订了一份废旧物资购销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至2014年5月31日,我每月按德州双汇的产量交纳承包费,双汇的产量废品归我所有,德州双汇对废品数量和质量不做任何承诺,合同执行到2013年12月26日,德州双汇下发了一个回收废乳酸钠桶的通知,原本属于我的乳酸钠桶双汇回收利用,对我的补偿是每个桶6.5元,我卖的市场价是9.5---10.5元每个,因为我投标时按德州市场价做的预算,所以现在经营出现亏损,我和双汇一直没有协商达成一致,所以他后来给我的补充合同(就乳酸钠同回收价格的)我一直没同意,没有签字,我提出解除合同他们也不同意,说合同不到期,提前解除合同要扣完我的合同保证金25万元。我说重新招标他们也不同意,请问我该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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