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更新时间:2014-02-14 10:34:26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遇到了麻烦,想起诉这个人。我下面说一下具体的情况:
我和他之前是男女朋友的关系,我见过他的父母,他也来过我们家,同居了一年,在这一年里我们经常吵架,他还动手打过我,还有轻微的自残行为,(有文字性的证据,他发给我的邮件)后来也还是经常吵架,所以我选择了分手,年前回家后我就提出和他分手了,他来我们家找过我,我说分手,分手后他问我要钱,他说他不该花的钱,当时他给我发的短信
短信内容:你把钱看的太重了,今天你说宁愿自己街边找个男人都会结婚,就是不和我结婚。很好,在此话之前我从未放弃过,这句话让我知道自己多下贱的再爱一个人。我给过你不好的你同样,你爱钱是吧!我把钱拿来烧了都不给你了,资金明细你的学费1300 你朋友的彩礼钱6百 公司押金5百 你说好的借我的6600.还有你让订的婚纱3999谁去照可以承担三分之二,只为女士用品你都用了,我也不可能以后去那里结婚。剩下的谁不去的补上1333,以上合计10333元,来时的火车票原价给我就好自己加我不知道原价。既然我在你心里你把我一直不怎么当人看,我就做一回小人,要来的钱我去捐了或烧了我都乐意。北京所有的吃喝拉撒我花了多少你比我清楚,以后比陌生人都陌生,就因你一句话。才知道学到东西了就想甩了我,你没资格和我要,是你要分开的……我不要的结果你也知道。我等到消息后才会离开…我发现自己太下贱的降低自己了……看清楚了,火车票钱没加,你戴过的戒指我要有病吗?差多少补上
我说行,我打给他了,(我想早点摆脱这样的人)结果他又转给我了,他发短信说不是要钱,是要和我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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