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婚后买房的所有权归属事宜
更新时间:2014-02-21 06:43:57
问题描述:
未婚男W,未婚妻Y,男方父F,母M。
W,F,M是子与父母关系,共两套房。Y与W为未婚夫妻。
Y未婚,没有购房与还贷记录。W未婚,曾有还贷记录,已完结;F具一套住房全产权,业主,已有购房记录;M具一套住房全产权,业主,但因产权由W转赠,是否有购房记录未知; W上班,具个人收入证明;Y在校研究生,无个人收入证明。W,F,M户口登记于F所有的住房所在派出所。Y因读书目前户口登记在中央民大集体户口。
W和Y计划卖出业主F房屋获购新房首付款,买月按揭还贷住房。Y提出:W和Y领证前以Y的名字为业主,婚后加入W名字。理由:Y未婚且首次购房,在购房和还贷方面有较好优惠;同时Y告诉W,即使在婚后不登记W的名字,这套房屋的产权依法依旧应该是夫妻双方平均共有的。
情况是这样或仅共享还贷部分的资金财产?若离婚W会面临失去住房的情况么?
是否存在:按相关法规补足婚后W所有的还贷金额之后,产权则完全归属Y?或法律上已有规定,使双方或继续共享产权,或售掉产权以资金形式进行财产分割?
若W为业主,Y不登记为业主,婚后Y是否自然共享产权?产权共享有没有比例规定?
若Y婚后自然共享房产权,婚前无购房记录,婚后是否算已具备购房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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