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上写的交房日期为2014年1月2
更新时间:2014-02-08 19:45:52
问题描述:
购房合同上写的交房日期为2014年1月28日前,逾期不超过45天的按购房款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但新鹏房产耍了个小聪明,在验收没通过,竣工验收备案证没办下来之前竟然通知我们业主在1月27日去领钥匙,此举是否属于欺诈消费者? 后来又通知年初八来领,结果上午一到售楼部,连个负责人都没有,地下储藏室验收不符合要求,现门已全部拆除。不知道是重建呢还是取消了,如果取消,是否必须全额退还业主购置储藏室的钱,另外再支付利息。另外我们查看小区房子发现好多地方就像豆腐渣工程一样根本不合格,到现在售楼部小姐说,叫我们等他们通知,等证件办下来了后,再去验房拿违约金,这段时间我们可以做些什么吗?我们最担心的是,房子本身质量这么差,要是到时他们证件真办下来了,怎么办,现在我们能请律师做些什么吗?光等吗?现在叫媒体曝光一下有用吗?还有我们想请第三方权威机构测面积,不知道去哪儿请啊?我们台州温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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