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交通事故我被起诉,对方将我(车主)和保险公司告了,
更新时间:2014-02-02 09:07:32
问题描述:
因行人横穿马路,我先把行人撞倒,再后面第二辆车又撞了下行人。经交警鉴定我是主要责任,第二辆车是次要责任,行人也是次要责任。 现在行人将我两辆车一起起诉,行人因交通事故构成七级,十级伤残。要我们赔偿1.医药费178522元.2.误工费29700元.3.住院伙食补助费4110元.4护理费16500元.5.残疾赔偿金290220元.6.交通费2000元.7.鉴定费4600元.8.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9.营养费2000元.10.卫生用品费用807.5元.共558490元。 现在我要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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