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证上是他一个人名字,我们才开了结婚证书,夫妻共同财产的呀,我有权主张老公归还我装修出资的11万元并要求补贴这10年的利息的吗?
更新时间:2014-01-25 19:25:36
问题描述:
99年老公首付9万元买了一套总价27万元的房子,产证上是他一个人名字,作为我们婚房,我出资装修11万,到2004年底,我们才开了结婚证书,2010年底我们卖掉了这套房子,还剩下的贷款4万元从200万卖房款中才刚还清,如果我们离婚的话,老公说这是他的婚前财产与我无关,但是婚后还一直在还贷款的,尽管贷款是老公工资卡里支付,但他的工资也应该算我们,夫妻共同财产的呀,更何况日常的家务,生活费我也一直在分担补贴的,请问,我可不可以要求分得从开结婚证书后6年房屋升值的一半房款?第二,因为房子都从当初的27万涨到200万了,我有权主张老公归还我装修出资的11万元并要求补贴这10年的利息的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