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十年工伤员工加班并奖低年终奖
更新时间:2014-01-23 16:18:12
问题描述:
我2004年在日资工厂受伤,2005年医疗终结鉴定七级伤残,除社保赔偿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至今没有离开工厂一直在上班,工厂也没支付工伤补偿金,2013年11月工厂按2004工伤条例支付工伤补偿金43741元,我去社保咨询说是按现在标准2951元乘以25个月是单位补偿的一次性就业补偿金,一次性医疗补偿金在本人离职后终结保险关系由社保支付2951元乘以6个月,因为工厂不按社保提供的标准赔偿,我拒绝签字,工厂就以模具外发为由从12月1日起让我零加班,减少我的收入,在2014年2月23日又减少我的年终奖金,只发2230元,同等职位的员工都发四五千元的年终奖,工厂这样是要逼迫我辞职,所以我想请律师帮助维护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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