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2011年3月10号至2012年7月1
更新时间:2014-01-29 20:23:20
问题描述:
是2011年3月10号至2012年7月17号的货款,只有送货单,有部份他有签名,还有一部份是他侄子签名,我还认识他一个老乡答应过我带我去找他,但就怕到了翁源他也不会给钱我所以一直没去找他,他目前还是在翁源在外面租房住。他有一座楼只是没房产证的,那要到翁源县法院起诉他和他侄子吗?法院会怎样收费?会受理吗?他当时注岫的是加工厂,我问了顺德法院说要到翁源才可起诉。有部份供应商起诉了他,好像一月份开庭审理,但有可能他不参加。因为我的钱少,要怎么起诉花很大精力和费用,我就只能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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