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得到征地补偿款吗?
更新时间:2014-01-14 16:24:15
问题描述:
我二婚嫁到敖汉旗,户籍由2009年02月迁入xx居委会5组,组里2012年12月10日分征地补偿,按分配方案【2012年9月以前是合法的居委会成员,两年以上或生育子女的都能分得】我是符合的。和我的户口一样,情况一样的分到了。现在组里以我离婚了,不在村里居住【我离婚后,没房没地,还得供女儿上学,只能外出打工】,第一婚姻地有一亩半耕地为由,不分配给我【现在没离婚的,出生地有耕地的人,和婚后生育的小孩都分得了】,请问我能分得征地补偿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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