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奶奶有4个孩子,大哥,二姐,三弟和四弟。
爷爷很早就去世了,土改时登记土地证,祖上留的土地(有南北两间正房和中间的一大片空地)就用大哥的名字登记了。
后来大哥读书毕业后分在外地工作,二姐有了工作也嫁了人,大哥用在外地工作的收入一直供应家里奶奶生活和四弟上学读书,陆续地三弟、四弟也成家了,都在祖宅里住着。
有一天,二姐给大哥去信,说2个弟媳闹得不可开交了,大哥离的太远,所以她作为大姐主持了临时分家,让两个弟弟各占南院北院正房,还说等大哥回来后再正式分家。
大哥因为奶奶靠2个弟弟轮流照顾,所以隔三差五给奶奶寄生活费,也应兄弟们要求不断提高费用标准,一直供养她到去世。有时回老家看望奶奶,弟兄姐妹们都还算热情,他们都不提分家的事,老大为人忠厚,几次想提分家又放下了。这期间,三弟、四弟也对祖宅进行了翻修和增建,扩大了原来房屋的面积。
奶奶去世办事时,三弟口头转述奶奶的遗言说,这个增建的房子留给你大哥。
这两年国家搞城镇化建设,祖宅被拆迁了。有一天,三弟来找大哥,说要他的(土地证产权人)身份证用一下,因为祖宅没有房产证,只有土地证,现在拆迁要立户需要身份证,他说会帮大哥立户。过了些天,三弟告诉大哥,因为他户口不在,所以他只能给他和四弟两个分立了户,没大哥的份了。
大哥认为祖上家产应该分成四份平分,要求两个弟弟各拿出一部分,三弟口头答应,但四弟不同意。大哥很生气他作为长兄,却被弟兄们晾在一边,丝毫不顾惜兄弟情分。同时他认为作为产权人,他有权获得他应得的部分。请专家确认他有权主张权利吗?
大哥已是耄耋老人,他有心争取权益,但觉得闹到法院丢了祖上的脸面,请专家给个建议,这件事怎么处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