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合同到期,公司人资负责人发短信通知不再续约
更新时间:2014-01-09 13:38:38
问题描述:
本人与公司每年签一次合同,这次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公司人事部负责人用手机短信通知不再续约。本人实际在公司任职7年,签订合同大于两次,已进入无固定期限合同范围。
现本人希望能得到劳动法规定相关赔偿。请问,公司人事部负责人用公司电话号码发的不再续约合同的短信,是否可以作为法律依据,是否可以以此短信作为申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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