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最近装修,找到当地一个施工队,没有签
更新时间:2014-01-02 11:58:38
问题描述:
甲方最近装修,找到当地一个施工队,没有签合同,施工队又找到一个做地暖的给甲方改装地暖(也没有签合同),在施工中地暖工人将自来水管道碰破,当时没有发现,过了半个月才发现,造成乙方(隔壁)、丙方(楼下)、丁方(楼下),三户漏水,丁方(楼下)催促很急,经过甲方与丁方协商,达成协议赔偿7000元(施工队口头承诺可以接受,保证不让甲方受损失),并且让甲方先垫付这7000元,在和丙方、乙方协商中施工队认为对方要求过高,而反悔,事先承诺的7000元不再支付,要求走司法程序。请问甲方该怎么办?怎样才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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