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房客提早解約違約金
更新时间:2014-01-07 17:20:21
问题描述:
律師您好,因個人因素需提早解除租約,也願意依合同所述承擔兩個月提早解約金,但仲介仍要求除了兩個月解約金外還需再付半個月房租,因爲房租是季付,上次所付租金是10/18 to 1/18的租金,但提早解約到期日需到1/30才會搬離,因此仲介要求需付1/19 to 1/30租金加上兩個月違約金才能解除租賃合同。想向您諮詢1.這種情況下還需付半個月租金才能解約嗎?中國法規對於租房違約金金額有標準規定嗎 ?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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