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不是便走法律程序。请问电子商务公司这种行为,我可以报警吗?
更新时间:2013-12-31 11:42:35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是一个开网店的,在十月份与一间电子商务公司签订全托合同,意思就是把网店全全交给电子商务公司帮我操作,合作费用,一共1200,合作期限半年,平均每月相当2000合作费,而在签订的合同中,有写到每个月电子商务公司要达到签订的每月指定的营业额,如没能达到签订当月营业额,将退还当月合作费,而且保证半年营业额达35万,如未达到此金额,我方可提出全额退款(12000)。10月网店装修,不计营业额,11月签订完成营业额为4万,但是没能达到,电子商务公司,在11月底提出,两个解决方案,一是退款,二是继续帮我管理网店,但不再保证每月营业额,我当时选择退款,可电子商务公司提出一份在签订合同以外的收费项目表,扣除电子商务公司单方面所说的项目费后,退还我6000,我不接受,总共合作两个月,我愿意按2000一月支付电子商务公司合作费,我提出退还我8000圆整。就是12月头电子商务公司负责我网店管理的那人,在网上传了一份退款申请书,叫我填写,再发给他个人QQ邮箱,然后在QQ与口头上答应退还我8000,又说退款要走公司流程,期限为一个月将在12底退还我8000,昨天我打电话去问,电子商务公司现在提出,公司决定退我5000,如果我愿意接受,便在31号早上打入我账上,如不是便走法律程序。请问律师我该怎样处理好?请问电子商务公司这种行为,我可以报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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